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阳光政务 > 政务信息公开 > 综合运输
三部门联合创建命名“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
文章来源:中国交通新闻网发布日期:2018-06-15

  6月12日,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印发通知,开展“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和命名工作。2018年“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将于2018年8月底前命名公布。“十三五”期,将创建和命名200个“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

  联合开展“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和命名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认真落实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的务实之举。

  通知要求,对拟申请的全国示范县要重点强调8个方面工作,真正实现以点带面,推动“四好农村路”全面发展。这8个方面工作包括: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坚决有力;服务乡村振兴战略、脱贫攻坚战、农业农村现代化效果明显;群众参与度深,获得感强,满意度高;农村公路发展基础较好;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机制完善;大力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农村公路实现有路必养、养必到位;农村公路质量安全基础牢固。

  为确保示范县创建效果,通知明确,各省(区、市)要按照程序认真组织核查,交通运输部将会同农业农村部、国务院扶贫办组成督导组,对拟命名的全国示范县进行实地复核,切实推动“四好农村路”向高质量发展。


阳光政务
专题报道
站内检索
政府网站标识
  • 网站导航 | 隐私保护声明 | 使用帮助
  • 网站标识码:4301000043    湘ICP备10009181号-1    湘公网安备 43010402000432号
  • 建议使用IE6.0以上浏览器 最佳分辨率1024*768浏览
  • 版权所有:bet28365365手机版 ?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