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船舶进出内河港口签证 |
事项类别 |
行政许可事项 |
办理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签证管理规则》 《湖南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办法》 |
受理机构 |
长沙市地方海事局 |
决定机构 |
长沙市地方海事局 |
办理条件 |
1、具备合法、完整、准确、有效的文书与资料; 2、配备足够的适任船员; 3、载客、载货符合乘客和装载技术要求; 4、载运危险货物的船舶,应持有经批准的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申报单,装载情况符合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的安全管理规定; 5、船舶、船队的尺度和拖带量符合拟通过的船闸、桥梁、架空设施、浅窄航道的通航规定和要求,需要护航的,应向当地海事管理机构申请护航; 6、已按船舶检查通知书的要求纠正所存在的缺陷,并已复查合格(出港签证); 7、已按规定交纳船舶港务费; 8、有效的保险文书或证明文件(适用时); 9、按规定进出港签证可以同时办理的,进出港签证同时办理; 10、按规定可以办理定期签证的船舶按定期签证规定的时间办理签证。 |
申请材料 |
1、船舶进(出)港签证报告单; 2、船舶签证簿; 3、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诚信船舶可免); 4、船舶安全检查记录簿(诚信船舶可免); 5、船员适任证书(诚信船舶可免); 6、保险文书或证明文件(适用时)(诚信船舶可免); 7、经海事管理机构批准的《船舶装载危险货物申报单》和列明实际装载情况的清单(装载危险货物的船); 8、船舶营运证或国际船舶运输批准文件(老旧运输船舶); 9、适拖证书(拖带船队); 10、已申请发布航行警告的书面材料(特种拖带船舶); 11、落实护航措施的书面材料(需护航的船舶)。 |
办理程序 |
一、受理 (一)岗位责任人: 长沙市政务服务中心海事窗口工作人员(电话号码:0731-88665047)、长沙市地方海事局政务大厅工作人员(电话号码:0731-82445252)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许可的法定条件、标准,查验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事项是否属于行政主体的职权范围,许可申请是否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人是否具有申请资格;决定是否受理。同时,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分别作出处理: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 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海事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3、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4、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5、申请材料属于本海事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要求,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6、受理或者不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均应当出具书面凭证 (三)时限:即时 二、审查 (一)初审 1、岗位责任人:长沙市地方海事局港政管理科签证人员。 2、岗位职责及权限: (1)根据许可条件及审核标准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进行合法性、真实性审查,需要补正的,应由窗口工作人员或签证人员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2)对符合条件的,提出初审意见。 (3)时限:即时。 (二)复审 1、岗位责任人:市地方海事局港政管理科签证人员 2、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许可条件及审核标准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进行复审,对符合条件及标准的,提出同意意见;对不符合条件及标准的,提出不同意意见及理由,与申办材料一并交受理人员。 3、时限:即时。 三、决定 (一)岗位责任人:市地方海事局港政管理科签证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按许可条件及标准对申请材料及初审、复审意见进行审定; 2、对符合条件及标准的,在审批表上签署同意的意见;对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签署不许可的意见及理由。 (三)时限:即时。 四、送达与公告 (一)岗位责任人:长沙市政务服务中心海事窗口工作人员、长沙市地方海事局政务大厅工作人员、局港政管理科签证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许可项目承办人制作许可文书交受理窗口,窗口工作人员通知申请人办理有关手续。 2、对不予行政许可的,向申请人发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并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3、对准予行政许可的,工作人员应当在长沙市地方海事局信息网上予以公示。 4、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材料整理归档。 (三)时限:即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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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期限 |
即时。 |
收费情况 |
不收费 |
收费依据 |
/ |
表格下载 |
《短期定期船舶签证申请单》 |
监督检查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章执行 长沙市地方海事局纪检监察电话:0731-82445245 |
咨询渠道 |
http://www.csmsa.com.cn/或0731-82445272 |
责任追究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章执行 |
办公时间 及地址 |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办公地址:长沙市芙蓉北路一段99号 |
乘车路线 |
乘128、149、159、801路公交车至芙蓉北路捞刀河桥北下车,下车后前行200米。 |
在线申报 |
http://www.changsha.gov.cn |
状态查询 |
http://www.changsha.gov.cn/xxgk/szfgbmxxgkml/szfgzbmxxgkml/sjtysj/bs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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