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内容: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经电话联系来信人吴女士,了解到其车辆为弘旭电子技术有限公司(长沙高新区中电软件园5栋704)新购小型厢式货车,用作公司电子产品的运输。市运管处麓谷所工作人员已告知其公司车辆办理新增业务流程为先到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市交通运输局窗口递交相关资料,政务中心进窗受理后转由我处麓谷所办理后续业务。同时告知其需要递交的相关资料为如下11项:
一、公司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公司委托相关人员办理业务的委托书1份;
三、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
四、车辆有效期内行驶证复印件3份;(所有字、有相片面都须复印);
五、清晰、有效车辆登记证书复印件1份;
六、驾驶员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
七、聘用驾驶员合同1份(需双方有效签字);
八、由检测站出具的车辆技术等级评定表、综合性能检测报告单(3.5吨以上车辆需检测站出具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检测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九、总质量在12吨以上(含12吨)车辆须出具北斗安装证明单原件及复印件1份;
十、车辆(驾驶室侧)45度角清晰彩色照片(含车牌号)四张,照片尺寸为8.5cmX5.7cm及3寸一张。
十一、过户车辆必须保证原档案资料完整且有记载完整的车辆技术档案。 |